佛山首部環保法規《佛山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從今日起正式施行。根據條例規定,佛山將劃定黑煙車限行區,在限行區內行駛的黑煙車一旦取證就可處罰。針對挖掘機、打樁機、推土機等非道路移動機械,一旦取證排放黑煙,或在禁止使用區域內使用,都處以5000元罰款。在重污染天氣下啟動應急預案時,違反限制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規定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此外,條例還對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銷售及其燃油、發動機油等生產、銷售都提出了相關規定,違反條例將被處罰。 關注: 佛山環保首法今日起施行 《佛山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分為總則、預防控制、檢驗維護、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共六章三十八條,針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工作規定了一系列重要制度。 “大氣環境質量一直是老百姓關注熱點,最近在市民的微信朋友圈藍天白云的刷屏也越來越多,說明空氣有了很大的好轉,但我們還不能有半點松懈。”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佛山機動車保有量迅猛攀升,至2015年底已達180多萬輛,而眾多建設工程和生產企業普遍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因缺失對其排氣污染控制的監管,其排氣污染已成為佛山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 該負責人表示,作為佛山市首部地方環保法規,條例從調研起草到頒布實施、歷時1年,通過地方立法加大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力度,將進一步有效改善佛山的環境空氣質量。 舉措: 拒不改正者可按日連續處罰 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其中,機動車包括佛山市行政區域內所有本地籍車輛和外地籍車輛;非道路移動機械包括工程機械(包括打樁機、裝載機、推土機、壓路機、瀝青攤鋪機、非公路用卡車、挖掘機、叉車等)和材料裝卸機械。 根據條例規定,對排放黑煙等可視污染物的機動車,采取限制行駛區域等交通管制措施;違反規定進入限行區域的“黑煙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對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劃定禁止使用區;違規排放的、違反規定進入禁止使用區域的,將責令停用、限期維修并處以5000元罰款,并建立按日連續處罰制度,對拒不改正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進行按日連續處罰。 重污染天氣期間,市、區人民政府可依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采取機動車限行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限用等措施。在重污染天氣下啟動應急預案時,違反限制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規定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參與: 倡導低碳出行 黑煙車舉報有獎 條例施行不僅對機動車車主、建筑單位有影響,還與每一名市民都息息相關。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說,預防先行、源頭治理,是防治大氣污染的首要工作。條例提出,在加強公共交通體系和慢行系統規劃建設的同時,倡導單位和個人采取環保、低碳的出行方式;逐步落實諸如公交出行優惠政策、“停車三分鐘熄火”等有利于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同時,還要大力推廣節能環保型、清潔能源型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加強對車輛、機械的銷售和油品生產銷售的管理,從源頭上有效預防控制排氣污染。 “市民如果發現機動車或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黑煙,都可撥打12345進行投訴。”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條例規定,對提供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違法行為線索并查證屬實的,可以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