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教練車事故時有發生,引發了市民對教練車安全問題的思考,那么,學員駕駛教練車出事故是否屬于無證駕駛呢?需要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呢?
10月31日,在大連市甘井子區202國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大貨車與一輛駕校教練車相撞,教練車內開車的女學員當場身亡,副駕駛室中的教練身受重傷。近年來,學員在學車過程中出現事故的事件時有發生。那么,一旦發生事故,學員駕駛教練車是否屬于無證駕駛?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如果受傷,又該得到什么樣的賠償? 對此,遼寧大宸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成方興說:“學員在駕校發生交通事故,在事故責任的認定及責任承擔上有別于一般的交通事故。” 成方興律師認為,在一般情況下,道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人都是擁有機動車駕駛證的,但駕校學員卻不同,屬于不能單獨駕車上路的人員。 正常情況下發生事故后,有駕照的人需要承擔交通事故責任,而學員在駕校發生交通事故時,責任的承擔是多方面的,它分為學員責任與駕校責任。“駕校的責任就是讓隨車的教練幫助和指導學員駕車上路,并讓學員避免交通事故。駕校和教練有責任和義務保護學員的安全。教練作為學員的指導者,事發時沒有及時制止學員的錯誤操作,存在過失行為,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成方興說。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教練在指導學員練車時發生的交通事故是履行職務時發生的,遵照最高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故教練員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由駕校承擔。 “根據法律條款解釋,學員練車時發生意外并不需要承擔責任。但在實踐過程中也有特殊情況,并不是說學員開著教練車出事故就猶如拿著免死金牌一樣。比如學員不聽教練勸阻惡意造成交通事故,也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成方興說。 |